2月14日,市委书记、市委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包惠主持召开市委专题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调度会议精神,对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再研究、再部署、再落实,确保两手抓、两不误,两线作战、两线全胜。
2月19日,市委书记、市委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包惠前往部分企业,检查指导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工作。包惠强调: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把疫情防控放在首位,积极审慎、有序高效推进企业复工复产,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努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2月19日,达州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出台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对深入落实“指导意见”,提出四点要求:
通知要求,要把握审慎有序原则。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审慎有序原则,对照各行业“指导意见”,严格落实开工条件和防控要求,严把复工复产条件关、标准关,对符合条件的做到成熟一个、开工一个。要加强复工复产后的疫情防控指导和管理,切忌“一开了之”。
通知强调,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要压紧压实复工复产中疫情防控工作项目业主、施工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县(市、区) 党委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不具备开工条件编造虚假条件开工的、开工后不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复工复产监管不力不严导致疫情发生、扩散、造成损失的和缓报漏报瞒报疫情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的经济责任、行政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通知要求,要加大帮扶支持力度。对于重大项目、民生项目和关键性项目,各项目指挥部和牵头领导要指导帮助项目实施单位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开工复工前准备工作,特别是对还没达到开工复工条件的项目,要帮助项目实施单位达到开工复工疫情防控条件要求,引领带动更多的项目和企业开工复工。
通知强调,要加强督查督办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组织有防疫专家参与的督查督办组,对复工复产单位是否达到复工复产条件进行检查,督促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同时,加强对各行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要求的宣传,让各类主体掌握好、实施好;注重发现、总结、提炼安全复工复产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例,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市应急指挥部督办工作组要将此项工作作为近期工作重点,加强明查暗访和督查督办。